|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喜迎“十一连调” |
2022/2/23 16:15:08 来源:市财政局 社保处 打印本页 |
|
|
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每人每月1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8元,增幅8.2%,这也是我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连续第十一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此次提标自2022年1月1日起,3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将惠及全市69.5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群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体现公平普惠,托底保障作用。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共计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16.54亿元,较2020年增加2.29亿元。预计今年全市各级财政安排18.99亿元,较上年增加2.45亿元。并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群纳入困难群众资助范围,今年全市财政部门代缴城乡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体参保补助470.83万元,4.7万困难群众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逐年提高,体现了社会保险加强普惠性的要求,在保障以农村户籍人员为主体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