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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市区统筹
2020/1/21 16:56:27   来源: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   

     近日,连云港市十四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上报的《连云港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区统筹实施办法》。自连政发[2019]105号文件发布之日起,市本级和赣榆区全面实行统一政策、统一预算、统一管理、分级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区统筹制度。市区统筹将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更好发挥统筹共济功能,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根据实施办法,市区范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一政策、统一预算、统一管理、分级经办。一是市区统筹实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政策、统一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的支付制度。二是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统一编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三是市区统筹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和操作规则,建立统一的业务帐、表、卡、册。规范参保登记、个人账户、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稽核监督、财务管理等工作。四是市区统筹后,赣榆区人社部门协助赣榆区税务部门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赣榆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参保登记、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事务。赣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批权限和审批行为,仍由区人社部门按规定负责办理。
   (市财政局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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