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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优惠扩围 港城年减税1800万元
2014/4/14 9:49:04   来源:国税局 孙浩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8日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即: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项新政的实施,将为港城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助推力量。就港城来说,小微企业优惠扩围新政策将使我市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户数达到14400户,占查账征收企业的92%,年度减免企业所得税额近1800万元。据统计,2011-2013年,全市国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户数分别为5175户、6843户、7357户,年均增长12.5%,减征企业所得税分别为965万元、1151万元、1586万元,年均增长18.6%。
   近年来,连云港市国税局积极响应号召,逐年加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一、简化流程落实出新招。针对部分纳税人以为申请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手续繁琐,且认为减免的税额额度较小,免与不免对企业影响不大的顾虑,连云港国税放宽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的限制条件,企业在申报时可以无需备案直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简化的办理流程,大大提高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成效。二、拓展渠道服务全覆盖。为了切实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贯彻到位,连云港国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相关优惠政策。采取张贴税收法规公告、印发小微企业知识问答宣传册、电话解答、通过媒体及外网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减免税备案流程介绍、申报表填写辅导等内容,使小微企业第一时间了解并掌握相关政策。三、走访企业实地听心声。为了更好的服务纳税人,该局认真落实 “扎根”工程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继续推进服务沿海开发“扬帆计划”,对小微企业实行“阳光温暖”计划,实施意见大走访活动,走进企业,实地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并切实加以解决和落实,让企业无政策沟通的后顾之忧,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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