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首  页 新闻速递 党建报道 机关动态 直击县区 群团工作
关于推荐评选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2017/3/14 18:14:26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一、评选条件
   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对象必须符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苏工发〔2010〕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市级表彰的荣誉基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聚力创新、聚焦富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新创造潜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模范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促进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绿色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各个行业各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已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推荐对象,必须是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公益等事业发展;在江苏积极投资兴业或工作,支持工会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我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申报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人选须经本地区国家安全、外事等部门审查同意。
  
   二、推荐原则
   评选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和省三级公示。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工会工作成效显著。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级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有组织、有步骤进行。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程序和名额结构、比例,严禁擅自改变评选职数。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并不得递补或重报。
   3、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无需打印,文件名用“×××(单位、单位+班组、单位+个人)事迹材料”,直接发送电子邮件),供审核和宣传用。
   4、市级机关有三个江苏省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名额,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下载申请表填报盖章,连同事迹材料,于3月15日前一并上报市机关工会(市政府2137房间),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lygjggh@126.com,联系电话:85818053,689038。
  
   附件:点击下载
  
  
                                 市机关工会
                                2017年3月14日
  
  
  

站内链接:
2018/5/11 9:09:56
2017/3/14 18:14:26
精彩推荐
[图文] 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市司法局举办第一期机关“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微论坛
市财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东海县机关党支部书记人文素养暨能力提升研修班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811441
苏ICP备05050405号  连备320705015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