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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区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
2007/7/20 11:15:16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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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区劳动人事局来稿] 为贯彻落实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新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区政府常委会、劳动保障事务所长和社区主任座谈会、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会议暨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来全面部署新浦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操作好、实施好、落实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明确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新浦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各办事处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区政府领导还与各街道(镇)办事处主任签订了责任状。
二是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区劳动保障及其他部门都已着手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尽量使城镇应参保居民了解掌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内容和参保办理程序。
三是全面启动登记工作。从7月中旬起,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工作,各街道(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站)的同志,开始逐门逐户上门宣传居民医保政策,组织登记和进行居民个人缴费等工作。
四是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区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计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分析有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深入。五是努力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人员配置、办公设备、经费安排上与规范化建设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对照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标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经区政府批准,将对各保障所及站工作人员进行补充,每个所(站)要增加一名工作人员,落实场所经费,完善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平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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