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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
2018/3/1 11:31:34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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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连安〔2018〕6号)文件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3月份在局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以全力防事故为目标,强化依法治安,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进一步推动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局属企事业单位和局承建建设场所,采取单位自查自纠、局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八个结合”:一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保持工作连续性;
二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做到有违必罚、依法严处,落实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三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一必须五到位”,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五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相结合,实现关口前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消除盲点死角;六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七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相结合,全面排查,及早预防,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八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风险隐患同排查、同管控、同整改。
局督促、指导行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隐患整改,及时报送本部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整的隐患检查工作档案,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确保本单位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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