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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防局建立健全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
2015/12/8 11:06:01 来源:市民防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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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增强中层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近期市民防局结合干部调整情况,建立健全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市民防局建立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既包含了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婚姻变化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工资及其它各类收入情况,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业等情况,以及中层干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期货等情况,还包含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的决定和有关事迹材料,以及因违反廉政准则和有关制度、规定而受到批评、诫勉的谈话纪要和受到处罚的结论材料等。按照客观、公正、及时、全面的原则,廉政档案指定了专人管理,以便于为中层领导干部任免、奖惩提供重要依据。同时,采取廉政档案管理期限与干部任期同步。今年,市民防局调整、提拔了7名中层干部,截止11月底,已对全局11名中层干部建立健全了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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