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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系统第二届乒乓球比赛在市中院举行(图) |
2010/4/27 9:42:55 来源:法院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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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全市法院系统第二届“天平杯”乒乓球比赛举行,并取得了圆满成功,并为参加全省法院第二届“天平杯”乒乓球比赛活动作了准备。
当日,来自全市法院8支代表队50多名乒乓球选手在中院B楼二楼大厅进行了紧张角逐,获单位组织奖的是灌南县法院和新浦区法院;获领导干部组第一名是赣榆县法院王宝明、第二名是赣榆县法院吴红健;获男子个人单打组第一名是灌云县法院徐丙林、第二名是灌云县法院吴富田、第三名是灌南县法院张宁;获女子个人单打组第一名是海州区法院谢莉萍、第二名是东海县法院龚淑芳、第三名是海州区法院叶琳艳。中院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励。
乒乓球运动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非常喜爱的一项运动,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曾在参加全省法院第一届“天平杯”乒乓球比赛活动中取得了好成绩。当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举办全省法院第二届“天平杯”乒乓球比赛活动的通知》后,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举办全市法院第二届“天平杯”乒乓球比赛。
在当前全市法院正在积极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全市两级法院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完成了比赛准备工作,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放弃星期六休息时间,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赛事中。
在比赛中,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要恪守“公平、公正”的竞赛原则,热情服务,公正裁判,切实完成本次比赛的组织和裁判工作。中院蒋连生、王学义、苏中明、盛茂、李跃生、孙传荣、樊江波、周淼、应庆国等同志放弃休息时间参加比赛组织工作;全体运动员要遵照“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宗旨,增进交流,互相学习,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敢于拼搏,赛出风格、赛出友谊、赛出团结、赛出水平,取得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通过比赛,不仅强健干警体魄,还要选拔优秀人员参加全省法院第二届“天平杯”乒乓球比赛,达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培养过硬作风,强化团队精神,激发争先创优的拼搏热情,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目的。
(责任编辑: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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