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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的通知
2007/2/6 15:53:58   来源:             打印本页   

     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效能,为我市跨越发展、崛起腾飞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经研究,今年继续在市级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争当学习型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政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牢固确立机关干部与时俱进、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增强机关干部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市级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提高市级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 提供服务。
   二、开展“创争”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推动机制: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机构健全,及时召开建设学习型机关动员会、工作会,定期研究和部署创建工作;建设学习型机关有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争先创优活动;重视建设学习型机关舆论宣传和《机关家园》网站等信息报送工作。
   2、学习载体建设: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经常,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注重日常学习,重视“学习日”学习,按照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新三学”和推广普通话活动;积极参加市级机关举行的各类报告会和各类培训班。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开展扎实有力,读书笔记撰写规范到位,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各类知识竞赛活动。重视学习阵地建设,学习载体建设有创新。
   3、学习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考勤、教育培训等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学习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干部选任相结合的制度,制定鼓励机关干部结合本职岗位、业务工作参加更高层次培训教育的激励政策;各项制度、政策及单位学习教育培训经费得到落实,不断创新学习机制。
   4、学习成效体现:学习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效果明显;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遵守社会公德,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开展 “优质服务处室”创建活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学习型机关是一个勤奋好学、廉洁高效、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其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1、有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规划、目标和安排。联系单位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规划,学习愿景清晰,学习目标明确,并有年度(季或月)的具体学习安排。
   2、创建组织机构健全,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建立了崇尚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3、在机关干部中普遍树立了终身学习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氛围,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互动。
   4、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创争”活动,工作效率得到大的提高,工作作风得到大的改善,全面完成了经济业务指标和各项工作目标。
   学习型干部是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勇于拼搏、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其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1、学习理念好。牢固树立了终身学习理念,学有愿景,学以致用,确立了具有较高水准、较高起点的学习型干部目标。
   2、学习兴趣浓。自觉形成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理念,有较强的自觉学习意识,每周自学时间在7小时以上,个人藏书在500册以上。
   3、学习措施实。积极参加机关读书活动,一年中至少要精读五本好书。按要求取得了外语、计算机培训和普法考试合格证;个人学习笔记在2万字以上。50岁以上同志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0岁以下同志达到本科以上文凭。
   4、学习效果佳。坚持岗位成才,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突出的业务能力,工作成绩显著;年度内出版了著作或至少有一篇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l、创建学习型机关和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从年初开始,在市级机关全面铺开。
   2、参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评选的单位和个人需在11月底前向市建设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3、创建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的考评主要从组织推动、学习机制、学习内容、学习载体和创建成效五个方面进行(考评细则详见附件)。
   4、学习型干部的考评以各单位推荐为主,按照前述评选的基本条件,从学习理念、学习兴趣、学习措施和学习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审。
   5、在各单位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年底由市建设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对照评选条件和考评办法,采取听、看、查的办法,确定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市级机关各单位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的意义,把“创争”活动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创争”活动的领导。
   2、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是建设和谐机关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发动,使活动深入人心,达到预期目标。
   3、完善学习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学习与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的制度,鼓励机关干部结合本职工岗位、业务工作参加加更高层次的培训教育。
   市建设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宣传处。联系电话:5811441 5826259。
  
  
   连云港市建设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
   200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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