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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
2021/3/10 9:46:55   来源:市机关工会             打印本页   

     (苏工发〔2014〕11号)
  
   各市、县(市、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
   “职工之家”体现了中国工会的性质、宗旨和特点,体现了职工群众与工会的密切联系,承载着党对工会的重托,表达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的期望和信赖。30年的实践证明,职工之家建设已经成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根据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对新形势下深化职工之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把加强基层基础、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作为战略任务和基础工程,大力推进基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服务改革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2. 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这个主题,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维权,把竭诚服务职工、发展职工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帮助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促进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职工群众;坚持以职工为本,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发挥职工会员在建家中的主体作用,组织职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依靠职工办工会,以工会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成效的标尺;坚持统筹共建,借势借力,整合资源,齐抓共建,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各方相互配合、职工热情参与的建家工作格局;坚持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发展,把握职工需求,尊重基层实践和创造,及时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不断赋予建家新内容,注入新活力,使建家活动常建常新,始终保持强大的生命力。
   3. 总体目标。通过深化职工之家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使工会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职工,更加符合职工群众意愿。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85%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建成为合格职工之家,并积极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力争30%的合格职工之家建成为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同时涌现一大批优秀工会干部,努力把各级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进一步丰富职工之家建设的活动内涵
   4. 把服务职工作为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核心内容。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建家的核心内容。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为重点领域,扎扎实实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眼于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努力构建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按照“会、站、家”一体化思路,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建设职工之家有机统一起来,为职工提供解忧愁、利发展、有实效、高水平的服务,把每一个基层工会都建设成直接为职工群众提供服务的基地,使工会对职工有“家”一样的温暖、安全和幸福感。
   5. 把落实“四权”作为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制度保证。工会会员是职工之家建设的主体,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关键在于落实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要以深化“三公开四统筹”等活动落实工会会员的“知情权”;以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代表常任制等落实工会会员的“参与权”;以规范完善选举制度,推进工会主席直选、竞选等落实工会会员的“选举权”;以建立会员评议职工之家、评议工会主席制度等落实工会会员的“监督权”。在落实工会会员“四权”中,形成“建家、评家、管家”配套化制度体系。
   6. 把构建“三位一体”推进格局作为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重要抓手。职工之家是对工会工作的综合要求。在深化职工之家建设中,既要注重“软件”建设,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在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中,找准工会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又要因地、因企制宜建好职工群众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职工服务平台等“硬件”设施;同时,更加重视工会的自身建设,加快推进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提升工会干部的能力素质,形成“硬件”、“软件”和“自身建设”三位一体互动并进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拓宽职工之家建设的创建领域
   7. 职工之家建设要向联合基层工会、各类新社会组织延伸。工会组织建到哪里,职工之家建设就要覆盖到哪里。要针对面广量大的25人以下小型非公企业、各类新社会组织联合基层工会建家难的现状,积极探索、总结联合基层工会职
   工之家建设的多种实现形式及运行规律,形成联合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的规范化标准。
   8. 职工之家建设要向县(市、区)以下区域、行业工会拓展。县(市、区)以下各类区域、行业工会既具有地方、产业工会的职能,又具有基层工会的特性,承担部分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是工会组织承上启下、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职工之家建设的薄弱环节。要大力推进各类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县(市、区)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职工之家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整合各方资源,完善组织体制,切实解决制约区域、行业工会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
   9. 职工之家建设要向县(市、区)总工会等更高层面提升。县(市、区)总工会工作面广、线长、点多、任务重,在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的地位。为更好地推进县(市、区)总工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对县(市、区)总工会的综合考评机制,在基层工会和县(市、区)以下区域、行业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的同时,省总工会将把县(市、区)总工会纳入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范围,并制定相应创建标准,以提升我省县级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职工之家建设的工作机制
   10. 组织领导机制。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是党对工会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吸引力凝聚力的内在需要。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组织部门具体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全会上下合力推进,党政工齐抓共建、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要克服重当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的思想观念,把职工之家建设作为全会一项“打基础、增活力、利长远”的重要工作,摆上工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发挥模范职工之家研究会、联谊会的作用,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交流、研讨,定期研究深化职工之家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职工之家建设永葆生机与活力。
   11. 长效创建机制。要避免重评比、轻创建的现象,建立“申报自查、会员评家、随机抽查”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创建机制。省总工会研究制定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分类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加强对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考评,对已获得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将定期组织复查验收。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促进职工之家规范化建设。要大力开展“联手兴家”、“结对共建”活动,重视发挥模范典型、规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先进带后进、“大家”带“小家”、“小家”促“大家”的良好氛围,建立资源共享、活动互融、信息互通的“联建共享”机制。
   12. 表彰激励机制。要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当优秀工会干部”活动,大力表彰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工会和优秀工会干部。省总工会每五年组织两次省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与评选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有机结合,对获得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基层工会、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的基层工会主席,且连续三年以上会员评家满意率达95%以上、会员评议工会主席满意率达95%以上的,可推荐申报省“十佳模范职工之家、十佳工会工作者”。对获得“十佳”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五一劳动奖章”。各级工会在加强职工之家创建考核工作的同时,可结合实际对获得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先进工会集体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省总工会在表彰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的同时,对建家工作成绩突出的市级工会,给予通报表扬。
  
   附件:1.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基层工会)考核验收细则(试行)
   2.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县以下中间层次区域、行业工会)考核验收细则(试行)
   3.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县、市、区总工会)考核验收细则(试行)
     
   江苏省总工会
   2014年3月17日
   附件1:
   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基层工会)
   考核验收细则(试行)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单项分 自查分 考评分
   组织
   健全
  
   15分 1.工会组织依法规范建立,职工(含劳务派遣工等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入会率达到90%;(2分)
   2.工会委员会到期按时换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按照《工会章程》规范民主选举产生;(2分)
   3.符合条件的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1分) 5
   1.工会委员会建立时,同步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满10人的设立女职工委员);(2分)
   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在企事业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4分) 6
   1.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并落实相关待遇;(1分)
   2.经审会主任、女职委主任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按规定配备。(3分) 4
  
  
  
  
  
  
  
   维权
   到位
  
   28分 1.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职代会至少有一项审议通过事项;(2分)
   2.企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健全。每年开展工资协商,经协商确定的职工工资调整幅度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相适应;(2分)
   3.企业动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自评分达80分;(2分)
   4.厂务公开渠道畅通、内容全面、实施及时,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多样、有效。(2分) 8
   1.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状况;(2分)
   2.正常开展生活、医疗、子女上学帮扶和法律援助、人文关怀等帮扶服务活动,项目不少于五项;(3分)
   3.“两节”送温暖活动实现全覆盖。(2分) 7
   1.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2分)
   2.开展“安康杯”竞赛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2分)
   3.签订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1分) 5
   1.建立完善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执行情况督查;(2分)
   2.深化拓展女职工关爱行动,重点做好困难女职工帮扶、单亲女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和女职工心理关怀等工作。(2分) 4
   1.经常性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全年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不少于2次;(2分)
   2.劳动争议纠纷及时调解处理,化解率95%;(1分)
   3.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并依法及时履行。(1分) 4
  
  
  
  
  
  
  
  
  
  
  
  
   工作
   规范
  
   24分 1.工会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职工活动阵地、有工会活动经费(工会社团法人的应有单独经费账号)、有工作台账;(4分)
   2.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建立救助办法、工作流程等帮扶服务工作制度。(2分) 6
   1.建立工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做好工会统计年报工作;(2分)
   2.建立工会干部培训制度,工会主席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上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2分) 4
   1.积极开展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达到劳动保护工作合格工会以上标准;(2分)
   2.建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两次普法宣传活动;(1分)
   3.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协商、重大劳动争议纠纷上报制度;   (1分)
   4.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1分) 4
   1.基层工会60%部分留成经费及时足额收缴到位;(3分)
   2.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经费独立核算独立管理;(1分)
   3.经费使用和开支范围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2分) 6
   1.每年审查审计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          (2分)
   2.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审工作。(2分) 4
   作用
   明显
  
   23分 1.广泛开展职工素质提升活动,职工读书有阵地、有活动,职工文体工作有计划、有队伍、有活动,职工教育培训有载体,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规范到位;(4分)
   2.深入开展“争当文明职工”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分)
   3.工会工作有影响,工会新闻宣传有典型有窗口。(2分) 8
   1.深入开展女职工“双争”(争当五一巾帼标兵、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活动,引领女职工争先创优、岗位建功;          (1分)
   2.建立完善女职工学习培训制度,为全面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搭建平台。(1分) 2
   1.服务企业发展有成效,劳动竞赛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奖励、有经费,竞赛氛围浓厚,台账资料齐全;(3分)
   2.注重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劳模先进作用。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和师徒结对等活动,推广劳模创新成果。关心关爱劳模,及时帮扶困难劳模;(2分)
   3.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职工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服务和“六小”活动成效显著,职工科技成果推广运用成绩突出;(2分)
   4.建立劳动竞赛和创新成果表彰奖励机制;企业设立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2分) 9
   1.党政支持工会工作,符合条件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工会主席;(2分)
   2.坚持党工共建、“三公开四统筹”各项活动制度。(2分) 4
   职工
   信赖
  
   10分 1.建立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制度,职工会员的“知情、参与、选举、监督”等权利得到有效落实;(4分)
   2.职工(会员)群众对建家活动民主测评满意度达85%。          (6分) 10
   合计  
   注:此表中基层工会考核对象主要包括:1、企业工会;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 3、联合基层工会;4、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工会等。
   分类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江苏省“一办法七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机关工会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总工办〔1995〕45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5〕30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办发〔2009〕37号)等文件。
  
  
  
   附件2:
   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
   (县级以下中间层次区域、行业工会)考核验收细则(试行)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单项分 自查分 考评分
   组织
   健全
  
   15分 1.工会组织依法规范建立,到期按时换届;(1分)
   2.工会领导班子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由同级副职兼任,并根据工作需要选优配专工会干部和社会化聘用工会工作者。(3分) 4
   1.工会建立时同步规范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法律援助站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5分)
   2.所属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率100%,社团法人登记率达90%;(1分)
   3.加强对所属基层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本区域行业符合女职工委员会建立条件的工会,女职工组织同步组建率达95%。(1分) 7
   1.完成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目标,本区域、行业工会所属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动态组建率达85%;(2分)
   2.职工(含劳务派遣工等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动态入会率达到90%。(2分) 4
  
  
  
  
   维权
   到位
  
   26分 1.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重点工作推进有计划、落实有举措、实施有行动;         (3分)
   2.所属基层50人以上建会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建制率达80%;(3分)
   3.符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标准的企业数达60%。(3分) 9
   1.积极履行工会帮扶服务职责,开展生活、医疗、就业、子女上学帮扶和法律援助、人文关怀及其它帮扶服务活动,帮扶服务对象达到一定规模;(2分)
   2.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帮扶工作协调、会商、转办等联动机制。(2分) 4
   1.深入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辖区生产型工业企业推广率达80%;(2分)
   2.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辖区企事业单位参赛率达90%;(2分)
   3.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在规模以上职业危害高危行业企业实现全覆盖。(1分) 5
   1.指导所属基层建立完善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从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探索建立区域、行业女职工权益专项合同制度,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2分)
   2.深化拓展女职工关爱行动,重点做好困难女职工帮扶、单亲女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和女职工心理关怀等工作。      (2分) 4
   1.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劳动争议纠纷及时调解处理,化解率95%;及时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援助率100%;(2分)
   2.所在区域、行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少于98%,并依法及时履行;专人负责职工信访工作,及时处理信访事项。(2分) 4
  
  
  
  
  
  
  
  
  
   工作
   规范
  
   26分 1.工会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职工活动阵地、有工会活动经费(工会社团法人的应有单独经费账号)、有工作台账;(4分)
   2.做好工会年报统计和信息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和“全国工会统计年报数据库”建设,信息准确、管理规范。(2分) 6
   1.本级工会建立帮扶服务中心(站、点),所辖区域内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帮扶服务站(点)达90%以上;帮扶服务中心(站)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2分)
   2.建立工作流程、救助办法、帮扶标准等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对辖区内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致困原因、求助需求、帮扶情况及跟踪服务逐一登记建档;(2分)
   3.采取行政划拨、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工会经费拨入等方式筹集帮扶服务资金和工作经费,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帮扶资金。(1分) 5
   1.积极开展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辖区生产型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劳动保护工作合格工会创建率达60 %;(2分)
   2.建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劳资双方沟通协商、重大劳动争议纠纷上报、职工法律援助、职工信访接待处理制度;(2分)
   3.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两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区域、行业性监督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2分) 5
   1.有一定的活动经费来源,经费管理规范、使用合理、手续齐备;(2分)
   2.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做到独立核算独立管理;(2分)
   3.定期组织所属基层财务活动,一年不少于两次。(2分) 6
   1.每年审查审计本级及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2分)
   2.每年按规定报告经审工作;(1分)
   3.每年检查指导下一级工会经审工作。(1分) 4
   作用
   明显
  
   23分 1.广泛开展职工素质提升活动,职工教育培训有载体,职工文化体育工作有计划、有队伍、有活动;所属百人以上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书屋,每年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两项;        (3分)
   2.深入开展“争当文明职工”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分)
   3.重视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有典型、有阵地、有影响。(3分) 8
   1.深入开展女职工“双争”(争当五一巾帼标兵、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活动,女职工参与率达80%以上;(1分)
   2.大力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本地区女职工和女职工干部教育培训率分别达60%和90%。(1分) 2
   1.服务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制定劳动竞赛活动规划。对基层工会开展竞赛活动分类指导、量化考核。注重竞赛活动的宣传,增强吸引力、凝聚力; (3分)
   2.弘扬劳模精神,宣传劳模事迹,发挥劳模作用。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劳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服务。定期走访慰问劳模,及时帮扶困难劳模;(3分)
   3.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有方案、有举措、有创新,加强分类指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量化考核,在促进职工岗位成才、岗位创新上成效显著。(3分) 9
   1.工会与同级政府(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开会一次,解决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实际问题;         (2分)
   2.建立健全党工共建机制,所属非公企业开展“三公开四统筹”活动覆盖面达85%;所属基层工会干部上岗培训率达85%。(2分) 4
   职工
   信赖
   10分 1.建立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制度,所属独立基层工会建立会员评家机制面(动态)达90%,有效落实职工会员的“知情、参与、选举、监督”等权利;         (4分)
   2.所属基层工会主席对本级工会工作民主测评满意率达85%;(3分)
   3.随机抽取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会员对所在基层工会的工作评价平均满意率达85%。(3分) 10
   合计  
    
   注:本表基层以上县以下中间层次区域、行业工会考核对象主要包括:1. 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会;2.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内二级功能区、片区基层工会联合会;3.高校科技园、特色产业园工会联合会;4.乡镇(街道)工会;5.乡镇(街道)内工业集中区工会联合会;6.村、社区工会联合会;7.楼宇、市场、商场、特色街区等基层工会联合会;8.县(市、区)以下行业工会联合会;9. 其他中间层次工会组织。
   分类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一办法七条例”、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1〕55号)、《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05〕53号)、《关于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09〕46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5〕30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办发〔2009〕37号)、江苏省总工会《加强县以下行业工会建设暂行办法》(苏工组〔2009〕45号)等文件。
   附件3:
   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县、市、区总工会)考核验收细则(试行)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单项分 自查分 考评分
   组织
   健全
  
  
   15分 1.本级工会到期按时换届,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2分)
   2.换届和调整任免干部符合《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干部协管规定。(2分) 4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等工作机构,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4分)
   2.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工会领导班子副职配备,设立经审办并有专职人员;(1分)
   3.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同级工会领导班子副职配备,或由同级工会女主席、女副主席兼任。(1分)
   4.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所属区域、行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机构建制率100%,设有职工信访接待和12351维权热线服务窗口。(1分) 7
   1.完成省、市总确定的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目标任务;(2分)
   2.根据有关要求,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建率达95%,并按有关要求选优配专工会干部,有条件的聘用一定数量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形成比较健全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优势互补的组织体制。(2分) 4
   1.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重点工作推进有计划、落实有举措、实施有行动;(3分)
   2.所属基层50人以上建会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建制率达80%,符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标准的企业数达60%;(3分)
   3.工会通过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机构发挥作用,定期研究和部署工作。(2分) 8
   维权
   到位
  
   25分 1.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就业帮助、法律援助、生活救助、人文关怀等帮扶服务机制;积极拓展帮扶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为广大职工提供多元化服务;(2分)
   2.指导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及各类企业帮扶服务站开展工作,建立与上下级工会或帮扶服务平台的工作协调制度,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帮扶工作协调、会商、转办等联动机制,整合社会帮扶资源,融入社会救助体系。(2分) 4
   1.深入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辖区生产型工业企业推行率达80%;(2分)
   2.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辖区企事业单位参赛率达90%;(2分)
   3.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在规模以上职业危害高危行业企业实现全覆盖。(1分) 5
   1.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同步建制率达集体合同建制企业的95%;(2分)
   2.深化拓展女职工关爱行动,重点做好困难女职工帮扶、单亲女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和女职工心理关怀等工作(1分)
   3.积极参与本地区涉及女职工权益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度,依法开展女职工权益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1分) 4
   1.劳动争议纠纷及时调解处理,化解率95%;及时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援助率100%;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处理信访事项;(2分)
   2.所在区域、行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少于98%,并依法及时履行。(2分) 4
   1.建立健全县级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等制度,按民主程序实行替补(增补)制度;(2分)
   2.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和联系基层制度;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完成省、市下达的调训任务。          (2分) 4
   1.做好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工会年报统计和信息工作;         (2分)
   2.积极参与“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和“全国工会统计年报数据库”建设,信息准确、管理规范。(1分) 3
   工作
   规范
  
   25分 1.积极开展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辖区生产型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劳动保护工作合格工会创建率达60%;(2分)
   2.建立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工会劳动争议处理、劳资双方沟通协商、重大劳动争议纠纷上报、职工法律援助、职工停信访接待处理制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1分)
   3.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两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全县(市、区)性监督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分) 4
   1.本级帮扶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所属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帮扶服务站(点),所辖区域内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帮扶服务站(点)达90%以上;(2分)
   2.按照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各类帮扶服务工作制度健全,活动台账、资料齐全;(1分)
   3.采取行政划拨、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工会经费拨入等方式筹集帮扶服务资金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各类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无违规违法现象。(1分) 4
   1.拨交工会经费收入增长率连续两年达到并超过县级工会平均增长率;(3分)
   2.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缴占收缴总额的15%;(1分)
   3.专项资金核算准确、专款专用,有完善的制度,管理中无违规行为。(2分) 6
   1.经审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2分)
   2.每年审查审计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并按规定报告工作;(1分)
   3.按规定审计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指导考核下一级工会经审工作。(1分) 4
   作用
   明显
  
   25分 1.广泛开展职工素质提升活动,职工教育培训有载体、有活动、有经费;规模以上建会企业建有职工书屋率达80%;(2分)
   2.职工文化体育工作有计划、有队伍、有活动;建有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中心),并经常开展活动;(2分)
   3.深入开展“争当文明职工”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分)
   4.工会工作有影响,工会新闻宣传有典型、有窗口、有阵地。(2分) 8
   1.深入开展女职工“双争”(争当五一巾帼标兵、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活动,女职工参与率达80%;(1分)
   2.大力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本地区女职工和女职工干部教育培训率分别达60%和90%。(1分) 2
   1.劳动竞赛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作用明显。劳动竞赛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劳动竞赛有规划、有组织、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奖励。加强竞赛活动宣传,推广竞赛活动的先进经验;(3分)
   2.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注重培养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劳动模范档案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使用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定期组织劳模进行免费体检和疗休养活动;(3分)
   3.深入推进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建立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职工科技创新工作,并在经费保障、成果评选、表彰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2分) 8
   1.地方党政支持工会参政议政,党委建立健全加强工会工作制度,每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每届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2分)
   2.建立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开会一次,解决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实际问题;企业民主管理纳入同级党政全局工作统筹部署、同步推进;(2分)
   3.当年推动本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促进工会工作成效显著,当年在同级人大、政协会议上提出维护职工权益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并被采纳 ;(2分)
   4.建立健全党工共建机制,所属非公企业开展“三公开四统筹”活动覆盖面达85%。(1分) 7
   职工
   信赖
   10分 1.建立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制度,所属独立基层工会建立会员评家机制面(动态)达90%,有效落实职工会员的“知情、参与、选举、监督”等权利。     (4分)
   2.所属产业(公司)系统工会、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主席和随机抽取不同类型企业、事业单位若干名基层工会主席对县(市、区)工会工作满意率达85%。(6分) 10
   合计  
   注:分类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江苏省“一办法七条例”、 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组织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1〕43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5〕30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办发〔2009〕37号)、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的意见》(苏工发〔2010〕12号)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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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0 10:35:19
2022/2/17 18:00:13
2021/3/10 9:46:55
2021/3/9 8:46:23
2018/5/14 11: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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