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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十条具体办法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 |
2020/5/13 15:44:34 来源: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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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具体办法的通知》(连委办发﹝2020﹞18号),从发放工作补助、改善防护条件、做好职业伤害保障、加强关爱慰问、维护身心健康、落实减负要求、注重政策激励、开展评定优待、实行容错免责、抓好典型宣传等10个方面全方位关心关爱全市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
疫情防控期间,连云港几万名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忙得像“陀螺”,对守好社区这道“最有效的防线”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他们来说,最直接的关爱举措就是落实待遇。
通知明确,在落实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对在全市疫情防控一级、二级响应期间,实际参加疫情防控的城乡社区“两委”成员、专职工作人员、网格员、辅警等城乡一线社区工作者给予一次性工作补助,对社区志愿者可给予适当生活性补贴,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区(功能板块)根据疫情防控任务和工作强度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同时,在职业晋升方面,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优先纳入城乡社区“两委”换届推荐人选,优先推荐为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提名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优先晋档升级,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除了待遇和晋升之外,还特别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身心健康,注重防护保障,做好关爱慰问。对在一线奋战,无法照顾家庭及发生特殊困难的社区工作者或其家庭,及时给予帮扶。在疫情结束之后,及时安排健康体检和心理减压。
表彰褒扬也是必不可少的暖心举措。通知要求加大社区一线发展党员力度;表彰奖励、评先评优时要向社区一线倾斜。及时发现、选树和宣传一批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优先推荐为“中国好人”“江苏好人”“连云港好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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