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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 |
2018/12/6 11:22:17 来源:市经信委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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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市重点领域信用管理,为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近日,我市出台《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连云港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8〕166号)。
《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从管理对象,指出搭建全市涉审中介机构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建立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等工作目标,并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和责任分工等工作要求。
《连云港市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全面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等一系列工作举措,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突出失信问题规范治理,提升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连云港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加快推进全市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报告与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内容,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市信用办召开了三个文件的新闻发布会,对文件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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