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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向景区发放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函 |
2018/9/19 10:57:25 来源:市物价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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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维护景区价格秩序,防范价格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市物价局在认真梳理景区价格行为投诉热点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对花果山、连岛和海上云台山在内的9大景区发放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景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提醒函要求各景区要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普通门票、特殊参观点门票、联票、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不得在出售门票时强制代收保险费或其他费用;要积极落实今年新出台的对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的优惠政策;景区配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要对新能源汽车停放实行减半收费的优惠政策;对在景区周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坚决杜绝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物价局将不定期开展价格巡查,对于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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