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首  页 新闻速递 党建报道 机关动态 直击县区 群团工作
连云法院开辟快立快审绿色通道 高质司法护航重点工程建设
2018/8/29 15:31:20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印本页   

     近日,连云区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标的额180万元的涉市重点工程纠纷,为保障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工程施工进度受阻产生纠纷
   全长15.3公里的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是全省首批试点建设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9.4亿元,是集中电力、通信、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管廊,对徐圩新区市政建设具有巨大推进作用,管廊的顺利建成对全市乃至全国沿海同类工程建设都具有示范意义。
   2017年4月14日,安徽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司)将连云港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的构造物模板工程分包给河北某铝合金模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施工,双方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就工期、价款、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安徽公司认为河北公司提供的工程模板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施工进度缓慢,违反了合同约定,影响了整个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的施工进度,2018年4月2日,将工程施工方河北公司诉至连云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并要求施工方双倍返还已付定金14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40余万元。
   法院开辟快立快审绿色通道
   涉案工程位于徐圩新区,系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连云区法院徐圩新区人民法庭立即启动重点企业、工程涉诉案件绿色通道,当天即完成全部立案流程,及时安排开庭审理。
   庭审中,安徽公司情绪较为激动,指责因河北公司作为施工方提供的工程模板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施工进度缓慢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的施工进度,强烈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工程分包合同,并要求河北公司立即退还工程预付定金、赔偿损失。河北公司当庭也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工程进度延误的主要原因不在自己,而在施工现场的工作面不合格,不同意赔偿损失,并要求安徽公司给付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款。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相互指责对方不作为,并将主要过错归结于对方,案件审理进入了僵局。
   妥善解纷护航重点工程建设
   为了快速化解双方矛盾,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针对庭审中查明的案件情况,具备多年民事案件审判经验的承办法官迅速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固定双方无争议的证据。同时,在充分了解工程实际施工中模板安装流程及已完工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听取项目工程发包方及施工方对案件处理的期盼,综合各方利益重点及实际情况,前后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沟通调解工作,因案施策,提出详细调解方案。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协商一致、握手言和,就工程分包合同解除事宜及施工方后续退场、定金退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笔录。调解笔录签署当日,河北公司即将应退还定金汇入法院账户,这起180余万元的涉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案件以调解结案。连云区法院高效的司法举措,为促进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建设进度、护航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站内链接:
2023/2/24 18:00:47
2019/5/22 9:39:47
2019/5/17 14:48:41
2018/8/29 15:31:20
精彩推荐
[图文] 市税务局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县级局政治机关建设暨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
市人社局开展“以一流作风干事创业 用一流环境赋能发展”主题党日活动
市财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赣榆区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811441
苏ICP备05050405号  连备320705015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