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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审同步”提升巡察、审计协作合力 |
2018/8/29 8:52:07 来源:市审计局 王磊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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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连云港市委开展的新一轮巡察工作中,巡察对象之一恰是纳入市审计局2018年度审计计划的待审单位。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洁同志创新提出巡察和审计工作同步开展的思路,并向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两位领导的肯定与支持。巡察和审计工作同步开展将更加深入推进巡审协作,实现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业务体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巡察与审计协作,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的重要举措。在以往巡察工作中,该局通过全力提供拟被巡察单位审计情况、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和抽调专业审计人员直接参与巡察工作等方式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
与巡察相比,审计受覆盖面不宽、手段有限等限制,一些问题在违法违规的表象下,往往还隐藏着更深的腐败行为,仅靠审计难以深入触及;而巡察则具有政治性、宏观性、权威性的优势。审计机关与巡察机构本着“协助配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原则,注重在工作中进行通力协作,如该局在制定审计方案时即注重与巡察关注点相结合,重点突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三公经费”等情况的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以单位职能、资金流向为着眼点,以财务资料审查为切入点,突出对重点部门、大额资金、重点岗位和重点线索的审计。从审计资料中梳理出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及时向巡察组反馈,由巡察组在巡察中进一步了解,并向审计机关反馈了解的情况。同时,审计机关还根据巡察工作的需要,为巡察组整理财务数据、分析财务资料,从审计资料中梳理巡查组需要的线索和证据,从而推进审计职能的发挥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助力巡察工作精准出击、有的放矢,提高巡察和审计监督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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