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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四届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018/8/27 8:57:29 来源:市法制办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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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环保局局长韩尚富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领学,市政府领导、县区政府以及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活动。韩尚富同志就《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必要性、修法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方面的知识作了解读。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方伟在会上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新法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守环保生态红线,全力保护我市水生态环境;二是大力加强新法宣传教育,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学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增强排污者的守法意识;三是强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环保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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