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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部门上半年为市区参保单位减轻社保负担1.42亿元 |
2018/8/7 16:47:58 来源:市人社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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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市人社部门严格执行降低社保缴费费率政策,今年上半年累计为市区参保单位减轻社保负担1.42亿元。
一是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2018年上半年为市区参保单位减负5685万元。
二是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我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2017年1月1日起,再次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0.5%。2018年上半年为市区参保单位减负6980万元。
三是调整优化工伤保险费率并下调50%。细化行业分类,由三个行业调整为八个行业,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我市工伤保险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2018年上半年为市区参保单位减负1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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