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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四项举措助推档案事业高质发展 |
2018/7/20 8:47:49 来源: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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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档案事业经费稳定增长。按照《预算法》《档案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档案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档案资金,将档案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18年度预算安排档案事业经费1618万元,同比增长15%,有力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支持档案事业高质发展。拨付新馆建设经费1200万元,用于购置档案密集架、开展展厅设计安装等;安排数字化扫描经费115万元,完成200万页档案数字化扫描任务;安排破产企业档案整理经费65万元,将改制破产企业档案全部接收入库进馆,推动我市企业历史数据完整保存、真实可靠。(三)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档案专项研究。争取国家重点档案保护经费43万元,用于对中国共产党在连云港(1921-1949)开发研究和连云港近现代民族工商业档案开发研究、民国地方教育档案开发研究等。(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围绕档案工作重点,管好用好档案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均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协议采购,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提升使用效益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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