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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再提新要求 |
2018/6/19 15:12:39 来源: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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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并实施。相比传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呈现出三个亮点:一是突出目标导向,注重效果。更加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对资金投入和使用过程的关注度相对“降低”。二是鼓励基层工作方式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明确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是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要求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在全程跟踪管理中,要赋予基层精准施策更大自主权,鼓励基层根据扶贫工作实际创新和制定具体的扶贫措施和方法,严禁层层组织和多头重复评价检查。三是强调依据绩效目标,编制和安排资金。绩效目标将作为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在申请资金时,需详细编制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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