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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文明城市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在赣榆法院召开 |
2018/6/12 8:42:59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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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的指示要求,6月6日下午,全市法院文明城市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在赣榆法院召开。全市7家基层法院政治处主任、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文明办创文专家葛孟达到会指导并作了专题授课。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葛梦阳对全市法院文明城市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就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市实现“六个高质量”发展任务的重要载体,也是统揽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龙头工程。创建文明单位是体现行业形象和机关作风的重要标志。人民法院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又是通过审理案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法院的各项工作也包含在创建文明单位之中,全市两级法院广大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地融入到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
要全面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重在行动,各级法院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上级关于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逐条分析,研究落实措施,分解创建任务,保证做到单位有目标,部门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使创建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这个切入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推进全市法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奠定坚实基础。
要切实找准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差距。全市两级法院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连云港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既看到两级法院在文明创建中的优势,也看到两级法院在文明创建中,与全国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所存在的差距。要以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市委和两级法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全市法院干警的创建积极性,保证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和法院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
要强化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创建责任。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重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创建落实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形成创建氛围。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良好的创建氛围中实现创建目标。三是加强监督,强化目标考核。要建立督促检查反馈制度,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把创建成效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保证实现创建目标。要结合审判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带领干警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五是统筹兼顾,促进文明创建和业务工作实现双赢。要避免“为创建而创建”的错误倾向,注重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任务紧密地结合,真正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赣榆法院、灌云法院就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经验交流。市文明办创文专家葛孟达就创建文工作形势、创文工作标准、创文工作技巧等作了专题授课。与会人员还参观了赣榆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院史馆,详细了解该院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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