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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三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
2017/12/27 9:48:1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刘传香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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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反腐倡廉建设为抓手,严肃纪律,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干部职工“不能腐”。 每年年初,中心与各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做到职责安排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同时中心负责人对中心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与各科室负责人、干部职工进行约谈,夯实工作基础,明确职责定位,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警示干部职工“不敢腐”。每年以责任清单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细化、具体化,以细化责任。每年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求纳入内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与部门、个人绩效双挂钩。同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和检查,以考核倒逼主体责任的强化落实,以强化实施,推动责任担当,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想腐”。 依托“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固定学习”等学习制度,组织集中党规党纪学习。为每位党员配备学习书籍、创建廉政文化长廊、“一把手”亲自上廉政党课、组织党员 “学党规党纪”知识竞赛、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文化展览、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带领党员干部走进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强化”措施的有效实施,使党员干部做到了“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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