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榆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 自侦案件涉案财物清理检查 |
2017/12/8 9:41:09 来源:市检察院 打印本页 |
|
|
日前赣榆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本院积存的自侦案件涉案款物开展专项检查,该院行装部门、监察室一同参与清理核查工作。
本次检查对象为该院今年以来自侦案件涉案款物扣押、保管、处理等各环节工作,重点核查清理积存的涉案财物情况。此次检查共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检查相关案件16件。在听取案管部门负责人汇报后,两名人民监督员及本院监察室人员对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和市院《关于深入落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和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业务诉讼样本卷》,对涉案款物“一案一卷”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填写《赣榆区院涉案财物核查表》。对于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各项问题,案管部门均予以现场答复。
通过检查和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案款物监管,主动将外部监督力量融入内部监管工作中,不但加强了案件监管的力度,对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及检务公开透明度都起到了较强的推动作用。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