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区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公益诉讼案 |
2017/12/7 10:13:36 来源:市检察院 打印本页 |
|
|
日前江苏省检察院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8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我市连云区检察院办理的于某滥伐林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后我省原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公益诉讼案。
2016年9月17日,赣榆区林业局执法大队在当地城西镇仙河村朱稽河南岸林地里当场查获一起无证砍伐林木案,于某三天前在同一地点无证砍伐已经被执法大队制止过,其两次共采伐杨树242株,折合立木蓄积46.5808 立方米。2017年6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将案件移送连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认为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破坏林木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予以追究,遂对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连云区检察院根据于某侵权事实和委托林业部门出具的生态损害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意见,提出了判令于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5455.24元或栽植2000株3年以上黑松苗并保证成活的诉讼请求。经层报省、市检察院批准同意,9月1日,连云区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