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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口管理局提前打好中秋国庆廉洁“预防针”
2017/10/9 10:42:55   来源:市港口局             打印本页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市港口管理局早部署、早行动、早提醒,提前打好中秋国庆廉洁“预防针”,增强干部职工“免疫力”。
   一是坚持纪律约束。及时下发《市港口管理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再次重申“两节”期间纪律规定,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心怀敬畏戒惧,尚俭戒奢,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在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旅游、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款高消费娱乐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反对“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是着力营造氛围。局长办公会、各部门(单位)工作例会及时将“两节”各项廉洁要求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同时充分利用局政务网、OA办公系统、短信平台、微信及QQ工作交流群等平台及时发送廉政短信、廉政消息,将宣传“两节”期间的纪律规定与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3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通报结合起来,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作风督查。局机关纪委节前派员参加市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组织的节前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两节”期间将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发力加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认真排查通过电商、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及商业预付卡等行为,严肃查处“四风”问题,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同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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