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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市物价局召开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解读暨培训会议 |
2017/9/12 9:11:17 来源:市物价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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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物价局召开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解读暨培训会议。市物价局局长王志慧、副局长万兴军和服务价格处处长李保国等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副处长陈文清、市住房局行政服务处处长李志同出席会议,市区近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出处长陈文清介绍了《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苏价服〔2017〕91号)出台的背景和省内各市的先进做法;市住房局行政服务处处长李志同进一步明确和重申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事项的相关要求;市物价局主要围绕《关于实施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连价服〔2017〕94号)的内容、备案程序及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解读。
会上,市物价局局长王志慧就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房地产价格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是落实上级系列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是满足百姓正常居住需求的关键举措,必须坚决贯彻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二是要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规定。开发企业要切实执行价格备案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政策的传达和交接工作,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服务价格处作为房价备案的审核部门,在审核过程中要平衡好房企和百姓双方的利益关系,切实按照公正客观、科学严谨、程序合规的总体要求,审核和引导形成合理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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