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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开展全市“小金库”专项行政指导 |
2017/8/15 9:40:31 来源:市审计局 许翠娥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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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设立“小金库”行为,市审计局按照《连云港市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和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小金库”专项行政指导。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时刻警醒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认识设立“小金库”的危害性,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继续将查处设立“小金库”行为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明确“小金库”的概念、主要支出用途和政纪处分规定,以防范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发生。如发现有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将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三是指导各单位自查自纠。要求各单位不断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对照检查,如有设立“小金库”行为,应立即纠正,防止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四是明确指导监督职能部门。“小金库”专项行政指导由市审计局职能部门对口负责,提供相应的财经法规咨询、业务辅导及有关“小金库”方面的解疑答惑。指导监督范围涵盖所有审计对象及其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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