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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市档案局四项举措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2017/7/24 11:13:43   来源:市档案局             打印本页   

     7月19日下午,市档案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士全文传达了市委书记杨省世、市长项雪龙在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市两办《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若干规定》。下一步,市档案局将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档案工作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勇于担当,确保完成政府目标任务。市档案局承担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1项“市档案馆搬迁”。市档案局进一步摸清馆藏家底,清查核对局馆固定资产,制定完善搬迁方案,将于8月份开始有序开展档案实体、办公设备和各类技术装备的搬迁工作。做好新馆的功能区域优化设置和文化氛围营造,进一步推进新馆智能化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便民查档窗口建设等工作,将市档案馆建设成为重要档案保管基地、档案陈列展览基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向社会开放的文化陶冶场所。同时,做好老馆的安全工作,严格局馆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使档案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二是服务发展,扎实做好重大项目档案工作。跟踪经济发展进程,找准档案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契入点和结合点。根据国家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重点加强对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等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以及盛虹炼化一体化、中化精细化工、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花果山国际机场、高铁、中哈物流基地等重大项目档案的服务,从源头上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确保相关档案收集完整、管理规范。
   三是聚焦富民,深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百村建档”、“美丽乡村”、“农民合作社”和“百湖百川”、“双进双促”大走访活动等档案工作。按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和省档案局的具体要求,组织专题培训、明确时间进度、及时跟踪服务,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工作,确保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档案规范完整,并及时接收进同级档案馆。认真落实《江苏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做好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四是开放共享,积极打造档案文化品牌。按照“既求所有,更求所在”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反映本地区历史文化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重点做好劳动模范、名人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各类实物档案征集工作,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馆藏资源体系。加大馆藏档案史料研究力度,配合省档案局完成“中国共产党江苏”、“江苏民族工商业”、“江苏民国教育”等国家重点档案开发项目。依托馆藏档案修编《连云港大事记》(1948—2016年),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各单位提供工作借鉴和决策参考,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的重要作用。加强部门横向合作,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与《连云港日报》合作开展“档案解密”栏目;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档案•连云港”栏目,传播档案声音,弘扬档案文化,服务“文化强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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