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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获评全市十大“法治人物”、“法治事件” |
2017/5/5 9:13:03 来源:市检察院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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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连云港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中,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多人、多事件入选,充分展示了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创优工作成效。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李艳、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念民、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张杨被评为连云港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举报中心主任、刑事赔偿办公室主任张月平荣获连云港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连云港市检察院开展审前未羁押罪犯判实刑后收监执行专项清理活动”被评为连云港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连云区检察院参与实施的“连云区实施‘法治护港工程’成效显著”以及“赣榆区检察院创建‘金手指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导中心’”获评连云港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创新创优工作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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