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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实例:创新环境生态修复方式,服务连云港经济发展 |
2017/4/18 16:38:58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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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丽中国”建设的时代强音中,市法院第七党支部(行政审判庭)积极响应市委建设“美丽连云港”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资源环境审判职能,为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环境需求作出了重要贡献。省法院编发简报专刊向全省法院介绍工作经验,《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将这些经验向全国法院推广。
一是认真开展资源环境审判两项改革试点。全市资源环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集中于行政审判庭,2014年以来,共受理资源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31件,审结 391件;二是创新引入“劳役代偿”环境生态修复方式。改变一罚了之的简单处理方式,除判决违法责任人进行赔偿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判令其提供一定时长的公益劳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人民日报》对该创新做法予以报道;三是不断丰富“劳役代偿”具体实现形式。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中,判令被告人增殖放流中国对虾苗1365万尾,以补偿海洋渔业资源损失,修复海洋生态;四是建立江苏省首个环境司法执行基地。江苏省首个环境司法执行基地在国家级云台山风景区南云台林场建立,该基地占地400亩,作为判决修复的集中履行地,统一执行、统一监管;五是通过行为禁止令根源预防环境污染行为。在非法采矿案件中率先适用恢复性司法,判令3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与资源环境开发利用相关的活动。同时判决连带赔偿环境损害逾12万元,专项用于东海县磨山北坡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中国环境报》对该案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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