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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2400多万元临时价格补贴已发放 |
2017/1/24 10:37:23 来源:中国江苏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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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份和11月份连续两个月我市CPI涨幅超过3%,相关部门随即启动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程序。目前,2400多万元的临时价格补贴已经发放到位。
2016年10月份和1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连续两个月超过3%,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我市物价、民政、人社等部门迅速启动该联动机制,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连续两个月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2400多万元。
根据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0月份和11月份盐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按照省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涨幅超过3%(含3%)时,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工会登记在册的特困职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涨幅超过5%(含5%)时,价格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再增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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