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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半年例会(图) |
2016/8/2 9:20:08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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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例会在中院召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长洲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两级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对进一步做好媒体融合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出要求。各县区法院交流了今年上半年工作和下半年打算,赣榆区法院就微信公众号编辑管理、海州区法院就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介绍了经验。
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576篇,在做好常规新闻宣传保障的基础上,建设完善中院“两微一站”司法公开平台,全市两级法院官方网站能够做到保密审查、认真维护,总体运行良好;两级法院官方微博基本做到每个工作日更新,中院微博已有粉丝95000余名;中院微信公众号上半年共推送消息226篇,传播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上半年全市法院共直播案件800余件,保证每个工作日都有互联网庭审直播。新闻发布制度运转良好,全市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次,其中中院举行4次,在执行现场进行新闻发布,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受到广泛好评。舆情引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未发生有影响的负面舆情事件。
顾长洲副院长对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要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对于新闻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认识,把全市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到新的档次、新的水准。一是要切实抓好互联网庭审直播、新闻发布及政务微博、微信运营三项重点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对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要“放开手、常态化”,对符合规定可以公开的案件,全部安排直播,同时加强科技法庭的建设; 要积极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主动策划,选题类型要丰富集中,发布形式要灵活多样,县区法院要深入田间地头,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新闻发布,真正做到讲述法院好故事,展示法院好形象; 全市两级法院对政务微博、微信要贯彻“既开则用、既用则重”的要求,加强稿件原创性,提升稿件质量,同是要准确定位,加大投入,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写稿、发稿的积极性,提升编辑水平。二是新闻宣传工作要切合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要围绕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等大战略,寻找宣传工作立足点,扩大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同时要围绕法院工作重点,就执行工作、司法改革等热点、亮点工作开展宣传。三是要整合现有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渠道扩大宣传影响力。依据不同媒体的不同特点与不同受众,准确定位,功能区分,分别设置议题、组织素材,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工作,同时全市两法院需充分利用重大节点、重大活动加强策划,利用好连云港日报《港城法苑》专栏、连云港电视台《金色天平》等栏目,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结合起来,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综合运用工作。四是要组织策划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重点稿件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发表。要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加强新闻策划和议题设置,加强与重点中央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正面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五是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注重人才培养,提升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提高两级法院的宣传工作水平,为全市法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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