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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地税局新一轮征管职能调整提升“营改增”后征管质效(图) |
2016/7/18 9:06:10 来源:连云港地税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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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连云港地税局税收征管职能调整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宣读了连云港地税局新一轮征管职能调整方案。
下一步,连云港地税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总局和省市征管体制改革精神,根据“营改增”后征管新形势,对现有的征管职能模式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完毕之后,市区将设一个“纳税服务局”,对外统称第一税务分局,设置五个“税源管理分局”,对外统称为第三、四、五、六、七税务分局。其中,第三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市本级金库、徐圩新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第四税务分局主要负责高新区金库、云台景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第五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连云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第六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海州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第七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开发区金库纳税人的税源管理。根据“营改增”后的业务现状,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调整至税政二处。其他基础管理事项调整到税源管理分局。调整后的纳税服务局,将取消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和核销的受理和办理,以及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各类发明的认定、开票方式确认、印制受理、发放、验旧、停限供提请等事项的办理。同时,四个县(区)也将同步启动征管职能调整工作。
此次职能调整回归了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把同一辖区的基础管理和风险应对职能赋予同一个税源管理局。既传承了传统管理模式的精华之处,又充分吸收现代专业化风险管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是一条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的具有地方特色、也适应当前形势的新路径。
此次职能调整,进一步强化了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任务,强化了各税源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对于提升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质效以及“互联网+税务”的管控能力也大有裨益。
连云港地税局这次征管职能调整的做法,与连云港市国税局的作法是一致的、同步的,调整之后,与国税部门的对接与衔接会更加顺畅,为下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奠定职能配置基础。
连云港地税局此次征管职能调整工作将在此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人员、岗位等调配将在7月底前全部结束。同时,四个县(区)也将同步启动征管职能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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