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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约车安全事件频现 专家剖析三大安全隐患
2016/5/13 10:35:55   来源:法制网             打印本页   

     网络约车,却没想到被网络互动直播。
  
   怒气冲冲的质问,却被专车司机的理由弄得“哑口无言”——为了安全,直播可以保证乘客的安全,也可以保证司机的安全。
  
   一句“安全”,让“被直播”的乘客彭女士平静下来,“最近出了这么多网络约车的安全问题,直播只是露个脸,都是光明正大的,要是能保证安全又能保护个人隐私,我也不反对。”正是这样的考虑,彭女士并未拒绝司机的直播行为。
  
   彭女士所说的安全问题,指的便是网络约车近期发生的一系列安全事件:
  
   4名女高中生在使用“滴滴出行”乘坐“快车”时,司机边开车边自慰。因涉嫌性骚扰,“滴滴出行”公司对该司机永久封禁;
  
   24岁深圳女教师搭乘“滴滴出行”顺风车,遭司机抢劫杀害。“滴滴出行”回应称“将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并“提高平台安全保障”;
  
   因给出差评,女乘客遭专车司机殴打。
  
   从出行角度来说,网络约车确实给民众带来便利,但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一些难以预测的风险。
  
   接单车辆与注册信息不同
  
   “细思极恐,但又无可奈何。”
  
   在了解深圳女教师遇害背景后,北京市民李可有了上述的担忧与困惑。
  
   在深圳女教师被害案件中,嫌疑人潘某利用真实身份、驾驶证、行驶证注册“顺风车”并通过审核。5月2日晚,潘某接单,并使用假牌照,随后作案。
  
   网络约车,现在已经成为从事媒体行业的李可生活中的“必需品”,“深圳女教师乘坐‘顺风车’遇害,再次凸显了约车平台对于车辆和司机的可控性较差这个硬伤。而这样的硬伤,正威胁着乘客安全。”李可说。
  
   “有时候,用叫车软件叫车,但实际接单的车跟注册车辆信息完全不一样。不仅是车辆品牌不一致,最重要的是车牌号完全对不上。”李可说。
  
   在走访中,记者注意到,此种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他用“优步”和“滴滴”打车都遇到过线下接车信息跟线上注册信息不符合的情况,“有时上车以后会跟驾驶员聊天,问为什么不是注册的那辆车,车主的回答五花八门,有的说家里有两辆车,有的说注册的车子坏了正在修,还有更奇葩理由是跟朋友换车开”。
  
   李可曾经几次询问“替代”司机,遇到问题怎么找车主时,都得到了这样的“保票”——“放心,注册的车牌号能找到我,给你打电话接车的这个手机也能找到我,不会出现问题”。
  
   “如果没有问题,为什么不拿自己注册的车来接人?不出问题还好,万一出了问题,手机打不通,注册人跟实际开车人不一致,又该找谁?”李可说,这样的问题不解决,一旦发生问题,自己将落入“叫天天不应”的尴尬甚至危险局面。
  
   对此,曾有媒体调查发现,网络约车司机可在网店购买“注册号”,网店根据注册要求不同标注不同价格,代注册咨询的网店客服甚至表示“年龄不够、驾龄不够,他们都能帮忙注册,并承诺包注册成功并激活,不成功全额退款”。当被问及“打车时,有些实际接单的车牌号跟注册的号不一样,那是怎么弄的”,客服也毫不掩饰,“就是我们干的,我们就是专业吃这碗饭的”。
  
   面对这样的漏洞,网络约车平台都给出了“抵制”的姿态:
  
   “滴滴”负责人表示,注册需“三证”齐全,信息不符建议拒绝上车,同时可以拨打“滴滴”客服进行投诉举报,维护平台和人身安全;
  
   “优步”负责人表示,车牌号和头像等信息不符一经投诉查实将封号。
  
   不过,这样的表态却在李俊慧眼中有些“苍白”。
  
   此前,很多网络约车平台曾呼吁“由平台管理车辆及司机”,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却坦言,实际情况是平台对司机的管理手段似乎有限,“尤其是出现前述问题时,平台或是简单封号了之,或是给利益受损乘客发几块钱代金券以示安慰,并没有真正实现对平台上司机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等环节的有效管理,也未能实现对乘客安全的可靠保障”。
  
   “司机的审核权、批准权是不能完全交给企业的,企业毕竟是独立的、追逐利益的实体,当利益和管理出现差别时很容易服从利益,对于从业人员安全监管必须划出一部分给政府部门管理。”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分析说。
  
   网约车安全隐患涉多方面
  
   注册车辆与实际接单车辆不一致,这并非风险的全部。
  
   “很多‘黑车’通过约车软件‘洗白’,也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出租车司机孙师傅说。
  
   有业内人士介绍,网络约车招募的私家车,其性能检测标准和维修保养周期等很难监管,安全性能状况无法保证。据了解,网络约车软件平台对驾驶人员资质审核,更多的是关注证件是否齐全,缺乏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去年,交通运输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报道称,“办法”将会对司机的准入机制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规范,对各大网络约车平台来说,尤其是对C2C网络约车平台而言,这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之所以这样说,以下数据或许能说明些问题:
  
   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10省市消协组织发布的《2016年专车消费安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45.05%的受访者表示在乘坐专车时“担心安全问题”,而在未乘坐过专车的受访者中,安全问题也是其不愿意选择专车出行的三大原因之一。
  
   “从目前已经暴露的案例看,网络约车的安全性问题,按照主体不同分为三类: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就出现的问题来看,又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乘客权益受损及赔偿等。”李俊慧向记者介绍说,由于大多数网络约车的车辆性质属于非营运性质,使得当网络约车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大多拒绝理赔。发生乘客伤亡事件时,由于很多网络约车没有单位归属,只能由司机承担赔偿责任等,“针对上述问题,很多平台分别就司机、车辆及乘客购买了相应的保险,解决了一些可能存在的理赔难题。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保险责任与承运人责任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使得实际从事网络约车组织工作的平台责任模糊”。
  
   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可靠、人的法律素养是否足够,是张柱庭眼中网络约车面临的主要安全隐患。
  
   对此,张柱庭向记者透露了这样的往事:“曾讨论从业人员是否要有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有人提出应该与其他行业一样要有从业资格证,但是这个建议被很多人反对。可能大家现在认识到,虽然不能歧视有犯罪前科人员,但是必须考虑到这是公共服务产业,要让乘客建立对产业的信心。”
  
   此外,还有这样的细节值得关注,曾有人提出对车辆安全性要有要求,“私家车要改成营运车是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不是对企业不利就不允许出现这样的制度。随着行业安全问题逐步暴露,理清政府部门管哪些、企业管哪些是非常必要的。过去企业提出口号:政府部门管平台,平台管车辆。事实证明还是要政府部门管理。”张柱庭说。
  
   司机动态管理机制待建立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网络约车的审核已经开始趋严。某网络约车平台表示,注册需提交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资料,平台会将这些信息交给专业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车主方可上路接单。
  
   不过,有评论认为,公民身份信息的核验,只有公安机关是权威机构,上述第三方审核机构是否和公安网连接审核司机信息尚不得知。
  
   “网络约车有后台审核机制,但目前为止没有和交警部门匹配,尚不能避免假数据。”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说。
  
   对此,李俊慧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建议,仅就审核环节来说,目前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对外提供核验服务,很多第三方平台是接入予以核验的。从更加稳妥的做法来看,为避免平台在审核和运营环节,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可考虑引入中立第三方核验机构提供核验服务。
  
   去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六条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制度设计,各类网络专车平台都属于专车(官方称“网络预约出租车”或“网约车”)服务的“承运人”,其需要对乘客的安全负责。
  
   按照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简单说,如果专车平台明确承担‘承运人’责任,最大的好处在于其需要对乘客的安全承担无过错责任。显然,从各地发生的各类专车服务‘怪相’来看,征求意见时很多人觉得太严的规定,比如加强对司机的准入门槛(事前机制)确有一定必要。”李俊慧分析说,除去加强对平台司机的事前入驻筛选外,更重要的还要建立完备的事中、事后管理机制。
  
   尽管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办法尚未出台,但在最核心的“承运人”问题上,专家学者的意见较为统一——需要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尽早明确各大专车平台的责任范围及边界。
  
   “否则,缺乏安全保障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的任何‘先行先试’,可能都是拿乘客生命安全当‘儿戏’或‘实验品’。”李俊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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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3 10: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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