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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口管理局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五项规定” |
2016/5/9 10:31:17 来源:市港口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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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习动员,提高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了三次专题学习会,原原本本学习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5章29条、《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11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16条、《市管领导干部廉政约谈暂行办法》11条、《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10条等内容,对129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形进行了重点学习。我局及时将“五项规定”挂局内网,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新出台的“五项规定”对每一位违反党风党纪的行为都制定了硬约束,囊括了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了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为每位党员干部上了“紧箍咒”。
二是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严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负面清单,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年初,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要求贯穿到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人员、事项全覆盖。全面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时时处处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局纪检组严格按照“三转”要求,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今年以来,更是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这一常态贯穿到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过程,加强谈话函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三是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局党组高度重视,将落实“五项规定”与学习执行“两部法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及“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市港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每年年初制定《市港口管理局廉洁履职考评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大治庸治懒力度,看住“关键少数”,严肃查纠为官不为、执法不公、从政不廉等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廉政约谈制度,推动廉政约谈制度实现全覆盖,每半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约谈;2015年以来,局党组分2次对新提拔的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任职廉政约谈。坚决反对和防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推进移风易俗,2015年以来,局内6名干部婚丧喜庆都能严格报批,没有违规情况发生。近两年来,市委检查考核组对我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是督促检查,严肃问责。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把作风建设“五项规定”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建立作风建设“五项规定”落实情况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积极用好明查暗访这一“利器”,每月开展一次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的明查暗访活动,对贯彻执行“五项规定”不力情形的,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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