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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荣获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
2016/1/4 13:45:42 来源:市检察院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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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检察院党组荣获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此次学习型党组织评选活动,市检察院根据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总要求。通过精心准备,自查自评、自主申报,市委有关职能部门初评、择优报送,市委协调办综合考评等环节,中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等36家单位被评为2014-2015年度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院不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党组织学习成效。展示了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党组织,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高度评价。希望全院干警再接再厉、创新创优,充分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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