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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市民防局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
2015/11/20 9:51:12   来源:市民防局 邵爱红            打印本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党组从严从实规范运行,把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11月16日,市民防局召开党组会,研究具体的工作举措。
   一是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条例》是自党组制度正式建立70年来,首个关于党组的专门党内法规,为党组设立和运行提供了总依据和总遵循。要利用短信平台、民防网站、微信等多形式、多层次进行宣传,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才能落实党组工作职责。
   二是对照《条例》逐条开展自查。《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范围、党组成员的配备结构和数量以及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7类重大问题进行了列举,《条例》关于党组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形式作出了详细规定。要结合自身党组实际,从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清理和深入查找党组工作中的不足,梳理清理规范的具体清单。
   三是强化贯彻落实的关键部分。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强化党组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进一步强化党组成员出现8种情形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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