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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四个监督”规范干部廉洁从政 |
2015/4/15 10:56:45 来源:东海县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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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东海县通过“四个监督”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考核工作,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
重点监督。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资源管理、行政执法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监督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岗位和领导责任制,堵塞各种漏洞。同时,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届中、届末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约束、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坚持在节假日、婚丧嫁娶和职务变动等重要节点、特殊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常敲警钟,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巡查监督。由县纪委牵头,成立10个联组巡查小组,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各级党政事业单位进行联组巡查,对各级干部守法守纪给予提醒和警示。
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举报。安排专人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发现领导干部带有不良倾向性、苗头性的现象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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