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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9/24 16:27:42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驻连部省属单位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各督导组:
   根据市委相关领导要求,现对“八大专项治理行动”分项实施方案之《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实施方案》附后。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参照新调整的《实施方案》落实有关工作。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3日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关作风“五治”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作风办决定在全市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一次以治理“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事关民生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对全市各级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努力提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三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全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实施时间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从2014年8月初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
   三、工作措施
   1、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回头看”活动
   在全市各级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集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五治”“回头看”活动,做到“五注重五查看”。一是注重聚力再查“散”,看纪律是否严明;二是注重效率再查“懒”,看是否勤勉敬业;三是注重创新再查“庸”,看是否积极作为;四是注重务实再治“浮”,看工作是否细致;五是注重自勉再查“满”,看是否积极有为。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认真梳理汇总“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列出整改时限,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活动期限:2014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牵头单位: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
   参加单位:市优化办等
   2、组织开展“学禁令、守禁令、查禁令”活动
   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20条实施办法和“十条禁令”。通过组织学习,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市纪委(监察局)、市级机关工委(作风办)将进一步加大对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出重拳、用实招,动真碰硬,对违反“禁令”的人和事,从严查处,严格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活动期限:2014年8月5日至12月10日
   牵头单位: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
   参加单位:市纪委(监察局)等
   3、开展机关作风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全市各级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行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特别是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四风”问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着力解决服务群众和执法监管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问题;着力解决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问题;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问题;着力解决重收费、轻监管,有好处抢着监管、没好处不监管问题;着力解决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利用工作之便搭便车行为和捆绑服务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
   活动期限:2014年8月10日至11月20日
   牵头单位: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
   参加单位:市优化办等
   4、加强服务窗口“三个规范化”建设
   全市各窗口单位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按照“高效、优质、廉洁、便民”要求,进一步对标找差,规范服务窗口工作内容,做到服务事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审批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规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做到接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仪表端庄,用语文明、挂牌上岗;规范服务窗口办公环境,做到工作台面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窗口卫生、清洁,精心打造机关一流办事环境。
   活动期限:2014年9月10日至12月10日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优化办、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等
   5、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活动
   以“法治建设质量年”为抓手,突出重点,深入实施“规范执法提升公信力”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法制诚信政府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动,集中力量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行政问责案件,推动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严格依法行政。
   活动期限:2014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参加单位:市监察局、市优化办等
   6、开展“乱收费、乱罚款” 集中清理行动
   全市各级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集中开展“乱收费、乱罚款”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对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暗箱操作、借权营生、利益输送;对借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补偿款之机进行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对自查自纠不力、走过场以及在抽查中发现问题严重又拒不纠正的单位,将对主要领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活动期限:2014年8月20日至12月25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参加单位: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
   7、开展政风行风热线联动直播活动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围绕执纪问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打造“四位一体”政风行风评议新模式。会同省纠风办,联合省市电视台、省市广播电台、中国江苏网、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日报社等媒体,开展以“践行群众路线 切实转变作风”为主题的省市政风行风热线联动直播活动。组织全市行风热线上线的近50家单位、部门负责人向市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各界代表现场报告工作,通过热线电话、现场质询、网络留言、视频暗访等方式对提出的民生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落实解决举措。
   活动期限:2014年8月20日至9月20日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参加单位:市纠风办、市广播电台、连云港日报社等
   8、开展“效能港城”电视评议活动
   结合全市软环境建设测评工作,组织软环境参评单位的领导团队走进电视演播室接受广大群众代表现场评议。通过电视评议,“问”出办法、“问”出行动、“问”出效能,使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加快推进广大市民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
   活动期限:2014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
   牵头单位:市优化办
   参加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电视台等
   9、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专项行动
   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效应,组织市电视台、连云港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记者和党风政风监督员、软环境建设特邀监督员对全市机关,重点是对各级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鼓励部门和单位开展内部暗访和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内部管理,点面结合,让违反作风规定的人和事无处藏身。
   活动期限: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牵头单位:市优化办
   参加单位: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等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行动是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靠身,务必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2、注重协调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市纪委(监察局)、市优化办和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将联合对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适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市行政中心21楼2122房间)。联系电话:85806462,电子邮箱:lygj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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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9: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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