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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批2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建成 |
2013/12/30 10:54:20 来源:农委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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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先后下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2013]24号)和《示范县区与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连委农组[2013]5号),将从2013年开始,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及示范镇创建工作,计划在2014年内实现全覆盖。
日前,从市农委获悉,赣榆县人民政府被认定为全市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石桥镇等20个乡镇人民政府为全市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对于被认定的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市县政府还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10万元奖金。但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示范镇并不是一次定终身。对已通过认定的示范县区与乡镇进行动态管理。在两年示范期间,若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将被取消示范资格。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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