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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强化“六种意识”增强党支部工作有效性
2013/12/5 16:26:23   来源:连云区             打印本页   

     连云区检察机关党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警的桥梁和纽带。新形势下,做好检察机关党支部工作,必须强化“六种意识”,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有效性。
   强化执行意识。首先要强化组织观念,摆正自身位置。在党支部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形成决议时,每个支委不论行政职务高低,都是平等的,在决定问题上是少数服从多数;在实施支部决议中,行政领导要积极有效地组织实施。其次要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执行决议的坚定性。作为行政主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按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坚决执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如果认为必须坚持自己的意见,可以声明保留,但是对会议通过的决议不能有抵触情绪,更不能不执行决议。
   强化责任意识。要发挥实干精神,防止把工夫下在嘴上、会上、纸上,忽视做艰苦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要防止和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不能为了图省事而走捷径、搞变通,甚至降低落实标准,或改变既定目标。要树立和发扬把工作做到位、做到家,不见成效、不达目的不撒手的工作作风。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决策处理问题,该拍板的及时拍板,该处置的果断处置,该自己负责的不“踢皮球”,使支部工作得到及时落实。
   强化团队意识。要树立高度的团队意识,以检察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带领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和干警落实支部各项工作。有的工作即使是一方负责的,如果出现了失误或纰漏,也应当以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帮助对方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以积极的态度去“补台”,这样才能有利于工作。这就要求支部成员自觉养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的良好作风,树立高度的团队意识和积极主动配合工作的精神。
   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是正确贯彻落实上级决议指示的重要保证。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接受监督不够主动、不够自觉的问题。我们要重点树立以下三种监督意识:其一,主动接受上级组织和支部的监督。一个人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是有限的,出现某些失误甚至错误是难以避免的,只有主动接受党组织监督,才能不犯或少犯错误。其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支部在开展工作中不能脱离群众,不能轻视群众的意见,不能离开群众的监督。其三,认真搞好互相监督。同事之间朝夕相处,相互比较了解,加强彼此间的监督,更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强化结合意识。在机关工作实践中,难免出现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相互脱节的现象,从而影响机关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解决这个问题,要明确职能、主动结合,机关支部要牢固树立服务思想,紧紧围绕检察机关中心工作做好结合文章,积极主动地开展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要掌握方法、善于结合,机关支部应把握好“思想上共识、决策上共谋、工作上共做”三个结合点,在实践中确立用机关业务工作成效来检验支部建设成效的理念,把支部工作渗透到检察机关各项业务之中,确保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协调意识。机关支部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支部书记具有更强的协调意识和能力。要协调好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运用渗透、穿插、结合的方法,努力使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双促进”“两不误”。要协调好支部领导和行政领导的关系,在行政领导与支部领导集于一身的情况下,防止和克服以政代党、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要掌握“两套本领”,演好“双重角色”,既会抓业务工作,又会抓党建工作,使机关党组织与行政领导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同时,要搞好支部内部关系的协调,支部书记在工作中要以平等相处的身份,以密切配合的姿态,以互让互谅的风格处理好与副书记、委员的关系,还要注重协调好支部委员之间和党员之间的关系。大力促进检察机关党组织建设,确保检察机关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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