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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
2013/7/23 16:13:00 来源:连委工发[2013]16号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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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市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严格坚持标准,把好党员发展源头,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机活力。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考察表”一年以上,经机关工委审核,已确定为2013年党员发展对象的同志,且没有参加过市级机关党校举办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人员(或2010年4月份以前培训过的且未发展的人员),必须参加此次培训。
2、市级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以外的单位,可以报名委托代为培训。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
计划在3月底或4月上旬举办培训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新浦区学院路8号)。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集中授课的方式。培训班结束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考察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内容之一。
四、培训费用
培训班按有关规定收取一定培训费用;需安排食宿的另外收取相关费用。请各党单位组织把拟参加培训人员,汇总填写《2013年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表格可在机关家园网站上下载,于3月15日前书面和电子邮箱(lygjggwzzc@163.com)同时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
联系电话:85802437 136776599001
附:《2013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点击下载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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