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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表彰市级机关先进团组织通知
2013/3/26 10:29:43   来源:团工委             打印本页   

     团连机发〔2013〕5号
  
  
   关于评选表彰市级机关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支部: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市级机关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投身沿海开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的奋斗之年。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总结经验,宣传典型,经研究确定,在今年“五四”前夕表彰一批市级机关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团组织
   (1)团组织机构健全,按期换届,制度建设规范,经费有保障,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工作充满活力。
   (2)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团组织所交给的任务,不断创新团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取得明显工作成效,同时,认真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团费收缴、团员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2、优秀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责任心强,有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助人为乐,团结同志,诚实谦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表率作用发挥好。
   (3)从事专兼职团的工作1年以上。
   3、优秀团员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岗位,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二、评选办法
   坚持面向基层,通过基层民主推荐,本级团组织研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上报,由市级机关团工委研究确定。
   三、评选要求
   1、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把事迹突出、在广大团员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2、各团组织务必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各类先进的申报表(主要事迹800字左右)一式二份上报机关团工委,逾期不列入评选。评选文件及表格可从机关家园(http://www.jgjy.gov.cn/)上下载。地址:行政中心2120室,联系人:刘曙静,联系电话: 85831556。
  
   附:1、市级机关先进团组织申报表
   2、市级机关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3、市级机关优秀团员申报表
   附件:点击下载
  
  
  
   共青团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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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8 9:36:44
2013/3/26 10: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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