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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口岸查获一起进口精炼棕榈液油短少案 |
2012/12/6 10:00:23 来源:国检局 李坤 王伟 苗琛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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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检验检疫局接受一批进口精炼棕榈液油报检,报检重量为22999.621吨,为近三年来连云港口岸单批进口植物油脂最大重量。接到报检后,该局鉴定人员第一时间介入,详细了解了该批货物装货、运输、到港储存等情况,指导接卸单位制定了周密的卸货、储存计划,并在货物到港前对罐区管线、岸罐阀门进行了详细检查及铅封。
货轮到港卸货,待岸罐内货物稳定后,鉴定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益海罐区,冒着严寒,登上30余米高的罐顶进行岸罐测深、货物温度测量,迅速完成了11个岸罐数据的采集。经计算,该批货物实际重量为22912.299吨,比提单重量短少87.322吨,短少重量为2012年以来最大值,短少率为3.8‰,短少货值约为54万元人民币。
据分析,该批货物出现短重由以下多种原因共同造成:一是原装货物不足,不排除发货人利用5‰重量允差的范围进行欺诈,这种重量短少的行为往往使收货人难以索赔。二是发货人提供的密度虚高,且由于不同国家密度系数不同,造成国外发货人提供的密度大于国内实验室检测密度。三是该批货物提单依据岸罐数字签发,在实际装货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线未吹扫干净,以及“滴、漏、冒、跑”等现象,从而造成部分货物未装入船舱。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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