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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检验检疫局多项措施认真落实“国八条”
2012/10/11 9:44:03   来源:国检局 孙园园 苗琛            打印本页   

     国务院、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出台了检验检疫收费政策的调整规定,明确提出了“免收2012年四季度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13年起执行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为确保本次免收费政策执行到位和免收费期间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连云港检验检疫局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召开宣贯会,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各项落实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门户网站、口头提醒、印发宣传单、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及时向社会和相关企业广泛宣传免征收费政策。
   落实“计免分开、专窗办理”的统一要求,在检务窗口的收费节点设置核免专窗,专窗命名为“促外贸稳增长行政事业性费用核免专窗”,并将专窗核免工作纳入窗口工作流程,方便企业办理。关闭业务系统的收费模块,收回“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收据”,确保在此期间不发生一笔收费。
   “十一”长假期间,为了应对突增的业务量,连云港局检务处放弃节假日休息,长假期间正常上班处理相关业务,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10月8日是节后首个工作日,该局检务处共受理各类出入境货物报检382批,报检货值1920.74万美元,免征检验检疫费共135.82万元。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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