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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首次劳动关系协调员试验性鉴定 |
2012/9/27 10:45:48 来源:人社局 杜培蓉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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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我市首次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员试验性职业鉴定在灌南县顺利实施。共有91人报名参加本次鉴定,参考人员主要为灌南县部分企业劳资工作人员,以及该县人社部门从事劳动关系工作和监察、仲裁的工作人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较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鉴定,是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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