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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市级机关基层党的工作和县区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
2012/2/23 14:51:24 来源:连委工发〔2012〕1号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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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县区机关工委:
为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沿海开发的热情,根据2011年度市级机关基层党的工作、县区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决定对获得市级机关基层党的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的市水利局等30家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二等奖的市法院等34家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获得县区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的灌南县等7家县区机关工委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级机关党组织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机关党建创新工程为统揽,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创新创优工作,切实推动全市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的伟大征程中勇挑重担、勇当表率、勇建新功,以崭新的工作业绩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
附件:1.市级机关基层党的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2.县区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2012年2月15日
主题词:市级机关 县区机关 考核 表彰 决定
抄 送: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
分 发:市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县区机关工委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发
(共印180份)
附件1:
市级机关基层党的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机 关 党 委
一等奖(20家)
市水利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行管局、市药监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检察院、市经信委、市科技局、连云港海事局、市委党校、市城管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市烟草局、市港口局、市纪委、市东方农村合作银行
二等奖(12家)
市法院、市委办、连云港工商局、市国土局、连云港质监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办、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人社局、市政协办、市审批办、市人大办
机关党总支
一等奖(4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
二等奖(6家)
市妇联、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科协、
机关党支部
一等奖(6家)
市农开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红十字会、市委台办、市计生委
二等奖(16家)
市委统战部、市档案局、市侨联、市侨办、市地震局、市外办、团市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市接待办、市委老干部局、市编委办、市文联、市工商联、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
附件2:
县区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级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
灌南县、灌云县、赣榆县、东海县
二、区级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
海州区、新浦区、连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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