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总工会走进建筑工地的工会调解庭 |
2011/11/15 9:35:02 来源:总工会 打印本页 |
|
|
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实现维权关口前移,是近年来工会法律工作的重点。为加强调解组织建设,2010年以来,市、县(区)总工会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现劳动争议调解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工作实绩。
为提高工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实效,大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市总工会于年初创新开展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巡回观摩庭活动。第三期观摩庭在东海县一个在建小区的工地会议室开庭,主要是对一起农民工诉包工头和发包单位拖欠工资案进行现场审理。三名调解员乃是该县的工会干部,其中首席调解员由基层工会主席担任。市总工会的法律专家和其他县区总工会分管主席、法工部长齐聚庭审现场,全程观摩。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辩解、举证、质证,调解员的耐心解释、劝说,最后发包公司依法承担拖欠工资的90%,包工头承担10%,农民工自愿放弃拖欠数额三年来的利息。至此,一起农民工诉发包公司和包工头拖欠工资纠纷在工会调解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工会调解时间短、成本低、效率高,争议三方表示赞同。
闭庭后,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方美军就本次观摩作高度评价。他说,东海县在全部建筑工地建立了工会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工作重心下移,维权关口前移,服务了基层,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本次观摩案件尽管标的不大,但是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反映当前建筑工程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现象之普遍,凸显农民工讨薪之艰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必须承担责任,不具备主体用工资格的实际施工单位(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参加现场观摩的人员表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确实大有可为,真正实现源头维权。同时,观摩劳动争议案件现场审理,提高了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是值得提倡的培训形式。
(责任编辑:王琳)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