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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法院竭力调解为世界500强企业开绿灯 |
2011/11/1 14:33:34 来源:法院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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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东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既使双方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又为世界500强企业博世集团顺利落户东海大开绿灯,保障了博世 (东海) 汽车测试技术中心顺利开工,有力地促进了东海经济交流和升级, 对我市汽车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闭幕后,东海法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调处各类纠纷,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03年6月1日,被告姜亮承包了原告牛山镇望西村西湖土耳其杨树及相应土地约136亩;承包期30年,承包金为160元/年亩,总计652800元。合同约定承包期内如国家政策变动,被告服从政府规划安排等。2004年6月1日,原、被告双方又签订《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原告将原先土耳其杨树及基地靠北连边的)23.5亩地承包给被告, 时间截至2033年6月1日。合同及补充条款签订后,原告依约将土地交付给被告使用。 但至2010年12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下达苏政地[2010]6178号文将包括被告承包地在内的土地征收为国有,致原、被告双方所签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除合同未果。为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被告不同意解除合同,反诉请求判令原告退还承包费及利息)287990.3元。判令原告赔偿青苗费等各项损失1146950元,判令原告承担违约金1523687元。
鉴于此批土地征收涉及多起承包合同, 如果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和连锁反应。 为此东海法院坚持 “调解优先”原则,设计多种调解方案。民二庭庭长孙海滨与承办法官郭忆馨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座谈,向被告耐心解释,此土地系农村集体所有,为了城镇发展需要,国家有权征收并给予相应赔偿。同时告知被告, 政府征集这片土地可以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博世集团入驻东海, 建立博世(东海) 汽车测试技术中心,对促进东海经济转型、 升级,促进江苏汽车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如能达成调解协议,促成项目落成,既可及时得到补偿, 又能使土地发挥最大效益, 每年为地方带来近20亿元的产值。 早点调解结束,也就是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经过再三商谈调处,原被告终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一次性补偿被告663000元。 从而, 促成了博世(东海) 汽车测试技术中心项目在东海顺利开工。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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