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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法院优化诉前调解机制成功缓解案件压力 |
2010/12/17 10:49:26 来源:海州区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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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州法院积极探索、完善诉前调解及诉调对接机制,借助各类调解资源,化解纠纷,分流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一、搭建便民网络,完善诉前调解力量对接机制。不断拓展诉前调解工作范围和方式,形成“三员(法院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一站(法律服务工作站)、一室(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模式,在辖区设立20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起乡镇村纵向到底、企事业单位与社团组织横向到边的诉前调解网络,提高社会力量在调解中的参与率,实现案件诉前分流。共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794件,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127件,依法确认调解协议32件。
二、规范对接流程,完善诉前调解程序对接机制。建立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诉前调解流程、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等工作制度,制作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回函等文书样式,与劳动仲裁、消协分会、医疗机构等行业领域共建诉调对接平台,与区司法局、交巡警部门签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共建协议》,专设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室等,已委托行业调解纠纷495件。
三、坚持监督回访,完善调解成果巩固机制。跟踪回访诉前调解达成协议案件,及时掌握纠纷调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最大限度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防止纠纷反复和案结事不了。如对诉前调处的32件消费纠纷案件全部进行回访,调解履行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万元,收到效果。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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