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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
2010/12/10 9:03:18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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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县区机关工委:
经研究,决定于11月24日举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训班,时间一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研究制定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型的“十二五”规划,对于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也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学习贯彻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
通过培训学习,帮助机关党务干部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与精神实质,掌握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把思想尽快统一到全会精神和《条例》的要求上来,同时,结合机关实际,就如何贯彻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条例》进行专题研讨,切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二、培训对象
市级机关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市级机关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各县区机关工委书记、副书记。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在市行政中心350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五、培训专题
第一讲:改进和创新基层党的组织工作
主讲人:中央党校思想政治工作教研室副主任、教授,全国思想政治工作科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李俊伟
第二讲: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辅导
主讲人: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丁磊
六、培训要求
1、各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请假,并说明情况;
3、学习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自行组织讨论(讨论题附后),并将组织讨论情况及时报送市级机关党校。
联系人:邵新民 联系电话:18951499011 689011(政务通) 电子邮箱: 18951499011@163.com
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训班讨论题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11月15日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
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训班讨论题
1、新《条例》对机关党的工作提出了那些新任务和新要求?
2、如何深刻领会新《条例》精神实质,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
3、联系实际谈谈如何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4、如何把抓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与抓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5、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6、中央“十二五”建议的主要精神有哪些?
7、为什么说从“国富”到“民富”的转变成为公众关注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最大亮点和“十二五”规划追求的目标?
8、十二五规划强调的“四个更加注重”是什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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